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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3“黑龙江人才周”招聘11人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招聘信息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2023-10-11 21:01:33 人阅读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参加“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491号)、《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黑办发〔2022〕27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的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在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我校2023年“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hljmzzyxy.org.cn/)。

二、招聘原则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遵纪守法,具备所聘工作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与学术道德,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结进取、吃苦耐劳、追求卓越的优秀品质。

(三)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16日至2005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

(五)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为在校的应届毕业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应聘人员为在校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2024年7月31日),如不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六)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七)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中国共 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受警告处分的党员任职和考核规定: 受到警告处分的党员,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职务的党外职务。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受党内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被评优秀;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不称职或不确定等次;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不称职;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不称职;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的。

3、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计划

我校本次“黑龙江人才周”招聘共计11人,其中应届硕士研究生11人。招聘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详见《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1月5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材料、注意事项和材料审核

1.应聘人员应填写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附件2和须提交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mzxyrsc@126.com。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和应聘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打印签字后扫描。

(2)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学历证书是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地区和国外毕业院校,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一份。在读2024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学位证书,又称学位证,是为了证明学生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而授予的证书,在我国学位证授予资格单位为通过教育部认可的高等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目前我国学位分为三类: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其中,学士学位里还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统称学士学位)明扫描件(附件3)。

(3)定向培养或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扫描件。

(4)应聘人员须提供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党员证明材料(是党员的)、证明学术水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考生请将以上材料扫描到一个PDF文件内,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所学专业”,发送至报名邮箱。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齐全者,取消应聘资格。

3.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查看待选岗位。

(3)考生报名表上传照片须为蓝底或红底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M),生活照、风景照、美颜照不予审核。

4.网上审核结果查询

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可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核初审结果,同时保持联络方式的畅通,方便联系。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学院沟通,因个人原因错过招聘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5.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凡提供的相关材料、发现或后续发现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1、根据“黑龙江人才周”有关政策,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要采取授课试讲、答辩、实践操作、查验科研成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取消录用资格。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环节全程录像。

2、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进行加试。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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