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政策
(一)各类人才入校工作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支持组建高层次创新团队,给予适当经费支持;
2.在符合学术标准条件下,聘为博士生或硕士生指导教师;
3.在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中优先满足需求;
4.首次申报各类人才支持计划的可以优先推荐、支持。
(二)各类人才引进时或入校工作后,学校积极推荐申报省和国家各级各类人才支持计划。入选相应人才支持计划获得政府提供的人才补助金、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金等待遇纳入学校给予的待遇,二者不兼得,按“就高原则”享受。
(三)支持按学术团队整体引进,引进时,学校将在上述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
工资待遇
学校提供的工作与生活条件如下:
1.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2.学校有房源的情况下,提供使用面积100㎡左右住房一套;无房源的情况下,按学校周边新建住房平均售价,给予100㎡使用面积住房的购房资金;
3.提供安家费不低于100万元;
4.提供仪器设备和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500-10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30-50万元;
5.在符合任职年限条件基础上,直接推荐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6.在符合学校用人标准下,自主选择2-3名科研助手,作为本研究方向的学科梯队成员同时引进。
7.若有需要,可解决家属就业,协助办理子女就学。
应聘者需提供的资料
个人简历、学历职称的证明材料、能反映其学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
应聘条件
优秀拔尖人才(a类):指“青年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国家级人才项目”国家级人才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及其他学术地位水平相当的专家学者,原则上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